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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GB蓄电池浮充电的要求CGB蓄电池浮充电要求 浮充使用 1.充电电池恒电压为2.27V/单格(25度)。当环境温度低于5度或高于35度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3.3mVC单格。 2.最初充电电压应在0.2CA或更少,(C标识额定容量,A标识安培)。 3.建议在5度-35度环境下充电,以防止影响其正常寿命。 循环使用 1.保持在2.37-2.40V/单格(25度)定电压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5度或高于35度时,需依温度补偿系数调整充电电压,温度系数为-5mv/单格。 2.持续放电不要超过3CA,最大放电电流不要超过6CA。 3.放电后,请立即回充电池,不要储存已放电后的电池。如果已放电的电池长时间未充电,将无法回充至原有容量。 |